更新时间:2022.04.19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构成刑讯逼供罪的量刑: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刑讯逼供罪达到以下标准的,应予立案: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造成冤、假、错案的;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刑讯逼供的;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等各种情形。
刑讯逼供罪的犯罪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主要是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刑讯逼供,拳打脚踢,变相肉刑,疲劳审讯等暴力手段,行为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就是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如果采取的手段过于残忍,致人自杀果精神失常的,或者造
刑讯逼供罪的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刑讯逼供罪是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对行为符合犯罪既遂特征的既遂犯,我国刑法要求根据其所犯的罪,在考虑刑法总则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和约束的基础上,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刑讯逼供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的一种犯罪活动,构成这种主体要件的只能是有权办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员。
构成刑讯逼供罪的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处罚,即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常见的刑讯逼供行为有以下这些: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
构成刑讯逼供行为的,并不一定就会构成刑讯逼供罪,还必须要满足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其中最关键的就是犯罪人的身份要件,此罪只能是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的。 确定身份要件之后,才能《刑法》的规定,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有下列7种行为之一
常见的刑讯逼供行为包括: 1、实践中常见的肉刑取证包括拳打脚踢、警绳、勒绑、警棍电击或抽打、手铐紧夹、火灼及火烤,悬吊、水灌等; 2、实践常用的变相肉刑取证包括轮番讯问、长时间不让睡觉、站立、举手、弯腰、饥饿、暴晒、罚冻、罚跪、不给大小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