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不批准的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不批准后,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继续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不批准按程序处理。取保候审不批,说明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果可以改变,改变后再申请。如果不能改变,只能按程序处理。根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收到申请
若普通刑事案件处在侦查阶段的,由公安机关批准;若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需要取保候审的,则由检察机关批准; 若案件在审判程序,需要取保候审的,则应由法院批准决定。因此,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均有取保候审的批准决定权。
取保候审不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要求批准的机关说明不批准的理由;或者如果符合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其他的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不批准的处理:可以改变的条件改后再申请,如果还是不批准的就只能继续原来的强制措施。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只有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才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取保候审不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要求批准的机关说明不批准的理由;或者如果符合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其他的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不批的处理:可以根据不批准的理由对可以改变的条件改后再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可能判处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