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已签订好的赠与合同不一定需要公证,但公证可以解决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通常赠与财产毁坏了,当事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不再履行合同,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
通常赠与财产毁坏了,当事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不再履行合同,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
撤销的行使条件: 第一,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第二,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行使的主体: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
赠与合同未实际履行可以撤销。《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所以未实际履行,也就意味着赠与的财产的权利还未转移,因此,此时赠与是可以撤销的。
受赠人死亡时撤销赠与合同是由继承人实施的。法律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人不履行赠与义务的情形: 1、经济状况显著恶化,致使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济,或者使个人的家庭生活发生困难,不能维持自己的正常生计,不能履行扶养义务; 2、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是发生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而不是成立之前。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责任有以下几点: 1、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责任。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是否构成违约行为,并承担违约责任,应当依照赠与目的和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来区分。 2、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一般情况下,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
赠与合同不需要公证,只要合同依法成立的,该赠与合同有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死亡的过户是受赠人可以单独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但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赠与合同、房产证明等材料,经审核通过的就可以予以登记,发给新的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