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行政诉讼中主要有以下的证据种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八大类。但是证据要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够作为定案的根据。
行政诉讼一般有以下类型:行政撤销诉讼、行政给付诉讼与行政确认诉讼。而根据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与维护客观社会秩序的需要,还可以根据诉讼标的的不同,进一步区分出若干亚类型。例如,撤销诉讼可以再分为原行政行为撤销之诉和行政复议行为撤销之诉。
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结合我国的判决形式,将我国行政诉讼的种类划分为撤销之诉、确认之诉、变更之诉、赔偿之诉、履行之诉等几类。行政诉讼的判决分为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
刑事诉讼的证据类型有: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行政诉讼证据种类如下: (1)书证,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 (2)物证,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 (3)视听材料,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的事
行政诉讼证据有下列种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行政诉讼中的各当事人如果要收集证据的,必须符合上述法定的证据种类。
行政诉讼证据包括: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电子数据; 5、证人证言; 6、当事人的陈述;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行政诉讼有下列证据种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八大类。但是证据要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证据种类包括八种,分别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只有经过法庭查证属实后,这些证据才可以作为定案根据。值得注意的是,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对
我国行政诉讼中所包括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且所有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行政诉讼中有下列八类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与现场笔录。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收集证据时,必须和法定的证据种类一致,并且需要采用合法手段来收集。
行政处罚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材料、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