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是: (1)不可抗力。如水灾、地震、战争等; (2)其他障碍。如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等。 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如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
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有特殊情况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
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6个月。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时效规定如下: 1、一般诉讼时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特殊诉讼时效:对于不服复议决定的情形,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收到复
诉讼时效中断必须在诉讼时效期限内。诉讼时效中断不能发生在时效外,只有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才有可能由于一方当事人主张权益,而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 设立诉讼时效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得更多的人能得到保护,若是在时效外还有中断的可能,这并不会保护任何人
我国《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一般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耽误起诉期限;公民死亡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终止;或者上述主体被行政机关、其他人控制等。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
借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行政诉讼时效是适用中断的。《民法典》明文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其中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以及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
行政诉讼中看协议可不可诉: 1、可诉的协议一般指具体的行政行为所作出的协议,例如交警开罚款单,如果被罚款人员认为没有违章不应当受到处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该处罚; 2、不可诉行政行为,是指被明确排除、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