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抵押权是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的。由此可知,抵押权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为法律所禁止,基于抵押权的从属性,所以只能与主债权一并转让。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同时,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
抵押房屋的行为属于债权债务,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不转移占有,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债务违约的,如果抵押权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两者的区别: 一是标的物不同。 抵押的标的物原则上以不动产为准,但不限于动产,法律允许某些动产如机器、交通工具等可以设定为抵押物。 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权利。例如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都可以质押。
债务违约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拍卖或者出售抵押物,然后将拍卖或者出售的贷款用于优先偿还债务。但是,双方订立的抵押物处置协议损害他人利益的,受损利益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人将其财产进行抵押之后,其仍然享有该财产的所有权,抵押权人只是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抵押人仍然可以处分抵押物,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权仍然存在于被转让的抵押物之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抵押人
抵押权的成立以抵押合同的生效为前提条件,因此,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自然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当事人要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除此之外
一般情况下,抵押权人就是债权人。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许多当事人都会选择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提供财产作为抵押物,并应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债权人则作为抵押权人。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