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
建筑工程的合同纠纷可以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可以由承包人和发包人自行协商处理; 2、可以根据双方订立的仲裁协议依法申请仲裁; 3、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调解或判决。
1、可以和解或调解,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 2、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3、如果建设工程承
处理建筑工程事故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这么处理: 1、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 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遇到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纠纷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二)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
建筑工程质量简报的结构由报头、正文、报尾三部分组成,各篇文章要围绕一个中心,从不同角度反映某一个问题; 最突出中心的文章排在前头;每篇文章疏密间隔要恰当,标题字大小要一样。
建筑工程质量特点有: (一)工程项目质量形成过程复杂。 (二)影响工程项目质量的因素多。 (三)工程项目质量水平波动性大等等。 (一)工程项目质量形成过程复杂。项目建设过程就是项目质量的形成过程,因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对工程项
建筑工程需要满足的质量标准是:符合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符合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要求;符合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符合各项规范标准及政府部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通过验收。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都有可能成为责任主体。需要查明质量产生的原因,进而确定应对该质量问题的成因承担责任的责任主体。
出现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仲裁或者诉讼解决。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