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犯罪集团主犯的认定: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虐待罪的主观故意主要是对被害人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 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是出于对被害人人身健康的损害。 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虐待表现为一种长期的或连续的折磨和摧残。而故意伤害不存在连续性和长期性,往往是一次行为。
故意伤害罪的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从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要求既要在主观上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又要在客观上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刑法第25条第1款明确规定,共同犯罪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故意”当然是犯罪的故意;“共同”不仅有“相同”的含义,
故意伤人罪的界定是: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
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的关系是作为犯罪概念基本属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属性;犯罪构成通过其主观与客观要件,使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得到具体体现。
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伤害致死罪区分的关键主要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无伤害的故意。前罪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其死亡结果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而后罪没有犯罪的故意,是由于过失致人死亡。过失造成的死亡结果,则是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
二者在客观上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对死亡结果均出于过失,区分关键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无伤害的故意。过失致死时,行为人主观上既无杀人故意,也无伤害故意。故意伤害致死显然以具有伤害的故意为前提。
为了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就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预备阶段。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
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