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要区分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首先要区分我国合伙企业的类型。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分为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以及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组织,有限合伙的责任承担形式是,由有限合伙人以自己认缴的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分公司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不能独立享有权利,也不能独立的承担责任。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由总公司进行管理与承接,即分公司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来的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该债务关系之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形。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具体要求是:第一、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
公司破产,法人是否要承担债务,需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法人没有做出侵害公司利益的事情,无需对破产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且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则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公司债务,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发起人应当向认股人返还股款,同时应当承担认股人的利息损失。 3、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破产后,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以公司资产偿还各项债务: 1、清算组或破产管理人发生的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 2、应付职工的款项,包括职工的工资、补偿金、医保费用、养老保险费用、医疗补助费用等。 3、公司应缴部分的社保费用和欠缴的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在公司破产后,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此也不需要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有其独立的法人财产,并由此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破产后,将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
公司在设立的时候,要设置监事会,如果规模较少的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要有监事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或者监事具有一定的职责,监事需要正确履行其职责。公司欠款监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监事只是公司设
股东增资连带责任是指,当一部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被告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这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用于出
债务连带责任是相对按份责任而言的,就是说在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对债务的部分或全部承担责任,在相关债务人对债权部分或全部履行后,可以向其他的债务人进行追偿的一种形式。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所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就无所谓对债
股东欠债不能起诉公司。这是因为公司和股东是两个不同的主体,虽然股东有出资给公司,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
公司欠债不可以告股东。因为公司属于法人组织,法人组织以公司财产承担有限的债务,因此公司欠债应当起诉公司而不是股东。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有限债务责任是指公司以及股东对外承担的责任范围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司以其自身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在公司内部的实际出资额或认缴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股东应按期将设立公司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