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共同生活时所背负的债务,如果选择离婚,那么该债务是由二人共同偿还的。如果二人财产不足,那么就要由双方协议偿还,如果协议出现矛盾那么就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共同生活时所背负的债务,如果选择离婚,那么该债务是由二人共同偿还的。如果二人财产不足,那么就要由双方协议偿还,如果协议出现矛盾那么就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
根据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视为夫妻关系破裂。如果一方坚持离婚,法院调解无效的,可以依法准予离婚:其中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的疾病,或者另一方由于生理缺陷等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并且治疗困难的。或者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
司法解释对夫妻感情破裂是这样作出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三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应当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就是在婚后由夫妻共同享有所有权的财产。一般在婚后获得的财产大部分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经营生产获得的收益。但是在婚后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且双方对其所持有的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情况如下: 1、夫妻双方所得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工资等;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或者投资的收益; 3
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两种。对于司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2013)民提字第127号:本院认为,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不宜简单套用“溯及既往”原则而追溯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新夫妻个人债务解释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不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最新夫妻个人债务解释是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债务;2、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的;3、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第三人主张以上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有证据证明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