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若被人民法院驳回是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
起诉状中一般需要包括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赡养
起诉重婚可以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 1、受害人。这里所指的“受害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2、当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当受害人死亡时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需要提交起诉状起诉,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
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指在刑事诉讼中,受害人对于自身的物质损失而附带提起的赔偿诉讼请求。《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我国人民法院是不告不理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当事人的有两种人,也就是原告人与被告人,即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不可以起诉被告人家属的,只能起诉被告人。但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准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近
1.一般情况下,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