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拆迁人违法强拆的,会涉嫌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对于司法鉴定作假: 1、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3、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对司法鉴定有异议的反驳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另外,还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实现撤销违法的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或者自己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来推翻鉴定结论。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有权申请公安机关对其人身权、财产权进行保护的权利,如果因为公安机关的行政不作为导致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强拆,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行政赔偿。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
司法强拆不违法,暴力强拆违法。 司法强拆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达成补偿协议,在征收人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定强拆合法。需要强拆时拆迁人应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送达决定书;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强拆公告;最后实施强制
如果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条件,申请的强制拆迁是合法的: 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在民商事纠纷中,当事双方将争议申请仲裁委作出仲裁时,应当遵守一裁终局的制度,不得再将同一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当事双方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庭出现程序违法等情况,不服的一方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