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公司破产清算的债权,由债权人进行申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补偿金、保险费用; 2、破产人欠缴的税费; 3、普通破产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二款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
破产清算不算是债权消灭。 在破产清算完成后,公司按顺序偿还了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办理了注销登记才算债权消灭。破产财产无力偿还的,注销后债权也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
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投资,但股东故意规避股权投资,而是向公司提供贷款进行债权投资。
破产清算不是债权的消灭。破产清算完成后,公司按顺序偿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注销登记即可消除债权。破产财产无力偿还的,注销后债权也将被消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理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此时企业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的应该依法赔偿。而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
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了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
购房人债权可以申请破产清算,购房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购房产生的债权是破产宣告前与债务人产生的债权,对于到期无法偿还的,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债权人申请破产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债权人需要提供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债权已经到期且没有完全清偿的证据。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提供公司的财物情况,职工情况等。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
破产债权的利息计算截止至破产申请受理时。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务人破产本身已经丧失清偿能力,继续计算利息属于加大债务人的负担。
债权人能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事由发生后,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