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上下班途中工伤新规定如下: (1)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遇到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客运轮渡或火车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且该事故认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包括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应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
关于工伤认定时效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
关于工伤认定程序的具体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有关部门可以受理;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之后自受理工伤认定申
如果是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的时间为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如果是劳动者、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申请工伤认定是,申请时间为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申请工伤认定后,社会保险行政
工伤认定的时间规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特殊情况下,
工伤认定时效的规定有: 1、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用人单位提出; 2、用人单位不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时限中止的事由: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但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不可抗力;其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认定时效性的规定分别为:发生事故后30日至1年內申报工伤认定。劳动部门60日内作出决定;劳动部门10日内送达认定书;不服认定结果的在60天内和15天内对工伤认定和鉴定申请复议。
关于工伤认定的时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去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并提交申请表、职工的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如果单位逾期不为职工申请,职工一方可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在一年内自行提出申请。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认定要注意四个要件: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主观过错等。 1、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