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连带债务的成立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的规定是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所成立的连带清偿责任 当事者的意思表示可以成立连带债务,即合同约定的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的连带清偿责任 民法和商法所规定的连带清偿责任。对于合伙债务,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
有下列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中的连带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6、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主债权的全部、利息、违约金、损害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
连带债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主要是与债务人同时承担债务责任。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人的义务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连带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人需要按照债权人的要求偿还债务。
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仅起诉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的区别: 1、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 而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 2、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为两个以上,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是一个。 3、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其对
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应当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是不得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也不得与主债务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务保证人的责任是: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债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