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债权人能免除连带责任人的债务。如果连带责任人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被免除的债务就全部或者部分终止;如果连带责任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债务未终止,连带责任人仍然要履行其义务。 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情形有哪些 依照法律的规定,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
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也就是说,债权人可同时或先后要求连带债务人全体或部分或一人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被请求之债务人不得以超出自己应付份额为由,提出抗辩。只要债务没有全部清偿完毕,每个连带债务人不论他是否应债权人请求清偿过债务,
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的责任免除,对于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务,债权人未经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允许债务转让的,保证人对转让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1、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
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债的关系。 连带责任人和债务人共同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连带责任人在其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连带责任人和债权人之间必须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债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的产生可以是当事人之间进行约定,也可以是法定的连带责任,如合伙的连带责任、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等。
1.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
一人公司是公司法的新增内容,一方面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放宽了公司进入市场的标准,另一方面也需要为公司的相对方考虑,以防止股东滥用有限责任的情况,从而做出这样的规定。据此,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股东承担无限责任。并且明确规定了公司股东承担举证
借贷关系中介绍人没有保证责任。借贷关系中的介绍人起到的仅仅只是联系、介绍作用的,不用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
(一)、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二)、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三)、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四)、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