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如果该刑事案件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那么立案后可以撤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1、刑事案件撤案了,对当事人是没有记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 2、一般所称的“案底”仅仅指犯罪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后,相关部门将其定罪的情况记录档案的行为。酌定不起诉,没有被判处刑罚,是没有案底的。
自诉案件可以撤诉,公诉案件要视情况而定。有关法律规定,存在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可以撤销刑事案件。根据法律规定,犯罪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视为犯罪,犯罪已经过诉讼时效,或者经特赦免除刑罚的,应当撤销。
但对于刑事案件,受害人只有报案的权力,没有申请撤案的权利。双方达到赔偿协议的,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司法机关依职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出移送不移送、起诉不起诉决定。
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诈骗犯罪事实,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终结后,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判决定罪量刑,报案人是不可以撤销案件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
刑事案件撤案需要的条件:审查后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的;发现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没有充分证据的;其他法律法规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原告不起诉或者不再追究的;缺乏罪犯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没有补充证据,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述,或者由法院裁定驳回等。
刑事案件撤销案件规定,具体如下: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已经侦查的案件,因为存在法定的情形而依法予以撤销,终止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具体情况是:1、情节显著
立案后报案人一般不可以撤案。除非是自诉案件,就可以撤案。公诉案件属于国家行为,报案人无权撤销,公安机关在不符合法定撤销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撤销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