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配偶为地方人员,军人要求离婚的,由军队政治机关领导根据情况进行调解;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签发离婚证明;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坚决不离婚的,可以与对方所在单位或者当地有关部门协商调解。调解无效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
1、首套房证明即无房证明,是需要拿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房管局开具的,手续费一般为15-40元不等,有效期为一个月,过期作废,需要重新开具的。2、购房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为同一个城市的,需要在购房地和户籍所在地房管局各开一份的。
军人离婚案件受理条件: 1、原告为适格原告,并且在起诉离婚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明确的被告; 3、双方之间已领取结婚证,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 4、该案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离婚证明书》书面证明了离婚案件当事人的离婚事实。与法院的判决和调解不同,在此类证明中,只载明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案件号码和案件生效日期,隐藏了判决文件的其他内容,有
1、需要。 2、人民法院审理包括军人离婚在内的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这里的“两审”,是指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其中第一审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大部分军人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有着不同于一般
军婚离婚的条件: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是指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的。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应当征得军人同意。 2、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但经过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女方可以起诉离婚。想要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提交民事
开户籍证明需要以下条件: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也有常住居民特殊情况需要户籍证明的,居民凭身份证公安机关会出具的。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国家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破坏军人婚姻的第三者,可能涉嫌触犯刑法,需要承担刑法规定的破坏军婚罪的刑事责任。军人离婚了,也可以向相关机关举报第三者存在破坏军婚的行为。具体来说,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第三者确实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