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如下: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已属破产财产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特定的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的。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该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续订需要以下条件: 1、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续签有关事项、自动顺延; 2、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公司人事部应当了解员工意向; 3、协商续签合同的期限、报酬、特别约定等,充分沟通;等等。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继续工作履行合同的,一般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责任如下: 1、自始履行不能履行的有效合同,债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 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债务人应当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有合同标的已灭失;合同无效;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根据法律规定,成立合同必要条件有: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如果没有签名、盖章或按指印的,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
劳动合同履行的要求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等。
1、亲自履行原则。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必须坚持当事人亲自履行原则。 2、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通常所称的合同全面履行原则。 3、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是指合同生效
拒绝履行合同的条件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
合同履行要具备的条件: 1、合同依法成立; 2、合同已经具备法律效力; 3、符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条件。合同履行应当全面且讲究信用,恪守诺言,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无法达成协议的,要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