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
1、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有特殊情况的,经过有关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若用人单位不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其家属也可以在事发生之日起或被
工伤鉴定标准时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受理的部门是劳动局(内专设工伤认定的部门)。
社保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间期限一般是60日之内,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但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则应当在15日内作出决定,并及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认定下来后,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时就可以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的申请。
工伤认定到鉴定完时间是人社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其中,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结论,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职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后,用人单位根据职工的病情变化,可以提出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