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 流程: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申请鉴定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工伤认定时间期限最长为一年,工伤认定时间期限是不一样的。一般从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单位申请进行认定的需要在30日之内提出,不过要是受伤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进行认定的话,期限是一年。
根据伤者所受伤情的不同,伤情鉴定所需要的时间也不相同。 伤者伤情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伤情比较复杂,不可以即时进行鉴定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
工伤伤残鉴定时效一般是三十日。单位应在上述时效期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单位逾期不申报的,劳动者一方可在一年内申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在此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伤情鉴定一般有时间限制,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其他。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需要在30天内作出,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
工伤职工在伤情相对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可以做工伤鉴定,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并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等材料。
自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用人单位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应当在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需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委员会应当在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伤情鉴定有一定的时间要求,轻重伤鉴定一般出院后就可以鉴定,涉及关节等功能问题的出院后三个月到六个月才能鉴定,骨折有钢板固定的并且伤及关节功能的,要等到钢板取出治疗终结后3-6个月才能鉴定,受理鉴定后7天内出鉴定书,有疑难的15天内完成,需要
在被人打了之后报警,公安机关应该在24小时之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机构做伤情鉴定。至于被害人什么时候去做伤情鉴定,这个法律方面没有规定,但出于对案件的处理,公安机关开具了伤情鉴定委托书之后,被害人应当尽快去做伤情鉴定。
工伤认定的时间期限最长为一年。用人单位应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