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行政拘留不属于强制措施,而是行政处罚措施。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不属行政强制措施,一般行政强制措施只有行为,没有结果。譬如暂扣车辆、暂扣驾驶证等行政强制措施,只是扣押这种行为。如果吊扣、吊销,就属行政处罚,而非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
行政拘留不会入档案。只有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判罚才会有记录,受到行政拘留的一般不会对以后的就业有影响。行政拘留的特点具体如下: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
行政拘留不属于刑事责任。因为行政拘留是属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刑事责任。
行政拘留后,作出拘留处罚的公安机关,以及公安网“违法犯罪查询系统”中都可以查到,但是对外是不会公开,任何普通单位和个人也无法查询。公民个人只能查询自己的有无犯罪记录情况。
缓刑可以异地执行,但应当经调查机关批准。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检查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 3、遵守检查机关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的,应当报检查机关批准。 对
行政诉讼期间一般不中止行政处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
对拘留的处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可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严格的限制。
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的,一般在执行期限届满后,或法院或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行为时,法院就可以对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不超过15日为限。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监视居住不属于行政拘留。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不是阶段性的措施,而
被执行人不能连续拘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拘留的时间是有规定的,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犯罪的,拘留期满后应该释放被执行人,不得连续进行拘留。 被执行人拘留的条件如下: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 2、需经院长批准;
除非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撤销处罚,否则不管暂缓拘留多久后,都会进行拘留。 所谓“暂缓执行”,是指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暂不予执行,而不是不再执行。对于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经行政复议后维持,被处罚人未提起行政诉讼的,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经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