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解决补偿安置问题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被拆迁人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拆迁人死亡拆迁安置补偿如下: 1、各项征地赔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破产安置费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一般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分割方式是: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后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应该平分,算在夫妻共同财产。不是拆迁私房权利人,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一方主张房屋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支持。私房拆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所购房屋,虽未转移物权归属。但离婚一方主
离婚后可以分配拆迁补偿安置款。但需满足条件,虽然双方已经离婚,但由于各种原因,户口没有迁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户口给予拆迁补偿安置的,未迁出户口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按相应份额分配拆迁补偿安置款。当然,如果双方有相关协议,房产分割清楚,或者离
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拆迁后的安置房也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婚后取得房产权的,房款是由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支付的,被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需要根据具体情形而定。双方都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夫妻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如果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且是在婚前获得的,那么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被分割。《民法典》第一
拆迁补偿条例是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主要有以下内容: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
安置房再拆迁被征收人可以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或者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货币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异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调换,或者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调换进行产权置换予以补偿。
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因为政府的房屋主管部门向拆迁人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是一项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先定力,拘束力
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这就意味着拆迁农民领取补偿款有一个系统的指导标准,这个标准能够更大限度地保障拆迁农民工的根本利益。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首先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情况有: (一)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