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普通诉讼时效作为依法得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民事法律事实,具有如下法律特点,区别于其他民事法律事实: 1.普通诉讼时效具有严格的法律强制性。即有关普通诉讼时效的民事法律规范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其内容(时效期间长度、适用条件和
股东派生诉讼有以下特征: 一、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所在公司的法律救济请求权产生的是可以由股东行使。 二、其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一个或多个股东联合提起诉讼都可以。 三、股东只是作为名义上的诉讼方,其实股东是没有任何权利、资格或权益的。 四
第一,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第三人既不同于共同诉讼人,又不同于当事人以外的其他诉讼参与人,而属于广义当事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在诉讼中,他或者作为第三方当事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进行诉讼,或者辅助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
诉讼时效的特征有: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决定和影响,属于法律概念。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诉讼时效是期间与事实结合的效果。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仅包括于请求权,但并非
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 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
特殊诉讼时效种类有三种,第一种是短期的诉讼时效,一般都是因为受到伤害;第二种是长期的诉讼时效,一般是进出口的合同和技术的问题;第三种是最长诉讼时效,时间是二十年,诉讼时间虽然很长,但是逾期,一样作废。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
合同无效有哪些特征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被认定无效的话,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换句话说,合同的无效是自始无效的,这是合同无效最重要的法律特征。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无效的合同如果只是部分被确认为无效,这一部分的无效合同,并不会影响其他部分的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
诉讼时效是二十年的情形法律并没有统一规定。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