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无力承担抚养费的处理方式是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果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至少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如果经过对方同意,也可以减少抚养费或者不支付抚养费。
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负,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行。但是如果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男方没钱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可以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抚养义务,暂时无力支付抚养费,那么只能等其有能力的时候部分支付。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要求给
当事人无力承担诉讼费用,可以由当事人到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申请减免或者缓交诉讼费。《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第六章司法救助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
无力支付抚养费的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
1、可以约定子女抚养费由一方全部负担。离婚时,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下降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2、法律
因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孩子的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直接抚养的一方可以申请,另一方也有权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一方因患有重大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抚养的,又或者因为经济收入突然下降,导致无法保证子女的生活基本消费的等其他正当理由的都可以申请变
男女双方离婚之后,如果男女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或者是存在法定的情形,那么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抚养权变更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向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用。关于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以及具体的数额是由男女双方来协商的。如果男女双方协议不成,
继子女的抚养费用,一般情况下都应当由其生父母承担。如果继父母愿意承担抚养费用的话,法律也不会作出限制。这时候,基于继父母自愿承担抚养责任的行为,其与继子女之间因此已经成形成了法律拟制的抚养教育的亲子关系。继父母在年老之后,就有权要求已经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