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结婚15年没有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但没有结婚证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要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是在上述时间之后,两人结婚但未领证的,由于
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没领结婚证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需要离婚,双方直接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即可。没领结婚证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会受理该案;若是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结婚没登记称为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前,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事实婚姻发生在《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后,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关于小孩的问
没领结婚证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要想离婚,应先去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登记。
如果需要去法院起诉离婚,但又确实没有结婚证的情况时,只要还有其他的材料能够证明婚姻关系存续的,也都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的。具体可分为以下的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双方,是可以按解除同居关系进行处理的;第二种的话就是办理过结
如果是结婚证丢了的,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是双方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则要分两种情况
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起诉离婚的处理 1、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属于事实婚姻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提交的材料有民事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存在事实婚姻的证据。 2、1994
没有结婚证一般不能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对于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开始同居的,双方属于事实婚姻,那是可以直接起诉离婚的。 如果同居生活开始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法院会建议先去补办结婚证,然后再起诉离婚。 如果不补办
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起诉离婚的处理。1、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属于事实婚姻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提交的材料有民事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存在事实婚姻的证据。 第二种,办理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起诉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需要携带起诉书、户口本等
没有结婚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起诉单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解除。一般同居关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