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构成滥用职权罪。滥用管理公司和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批准或者登记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
构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条件:本罪属结果犯,徇私舞弊行为,只有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时,才构成犯罪。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2、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
一、什么是滥用职权罪(一)滥用职权罪的概念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滥用
刑法第四百零三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涉嫌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工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注册申请、违法许可、注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2、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第一,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第二,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
如果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从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构成了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根
根据刑法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