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的,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鉴定。
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职工被认定为工伤,鉴定伤残等级一般要60天,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
做伤残鉴定一般需要30天拿结果,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保部门收到材料后60日内作出决定,工伤认定书生效的,可以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的,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
伤残等级鉴定时效是60日。伤残等级鉴定应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必要时作出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