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至于是请求变更还是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有选择权。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因情况紧迫或缺乏经验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
能否以显失公平为由行使撤销权而撤销合同,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是否满足法律规定显失公平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对方缺乏经验,在订立合同时致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合同。显失公平的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合同,但受损害方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合同,但受损害方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
显失公平合同可以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明显是不符合权利义务的,那这个时候就可以在法院申请撤销合同,能够撤销合同的情况,还包括因为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
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法院才有可能支持以显失公平的理由撤销合同。例如:主张显失公平的一方,因个人原因委托他人代为出售房屋的;或者是中介公司自身作为买方进行交易的。以显失公平的理由行使撤销权,一般情况下是针对签约时的情况。以房价暴涨为理由撤销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根据该条规定显失公平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 1,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
以显失公平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这里所说的显失公平是针对签约时的情况而言的。但是对于房价暴涨导致房价与签约当时市场价相比而差距较大的情况,应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不能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合同。
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险状态,缺乏判断能力,导致合同成立时明显不公平的协议。民法典规定,明显不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符合撤销条件的合同,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无效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
显失公平撤销可以反诉,但是需要满足反诉要求。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