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9
死缓减为有期徒刑,《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
失火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无期徒刑立功减刑。法律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以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缓刑与有期徒刑的区别为执行期限不同;起算时间不同;有期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缓刑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不能折抵考验期限;义务不同。
有期徒刑最高二十五年,具体情况如下: 1、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 2、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数罪并罚的刑期计算原则是在各罪中单个最长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从重确定宣告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
有期徒刑最多25年。 1、有期徒刑在一般的情况下期限为6个月到15年; 2、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可依法减至25年的有期徒刑; 3、对于一人犯数罪的情形,数罪并罚时如果应判处的有期徒刑的总和刑期超过35年的,则最高为25年
有期徒刑最长为25年。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到15年,但是有两种情形除外:一是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可依法减至25年的有期徒刑;二是对于一人犯数罪的情形,在进行数罪并罚时,如果应判处的有期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倘若先前是过失的,但后来火势变大,发现了,但不做救助行为,可以视为故意的,以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可以超过15年,但如果数罪的总和刑期不超过35年的,实际判处的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
1、一般情况下的有期徒刑期限,是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2、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可以超过15年,但如果数罪的总和刑期不超过35年的,实际判处
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符合相关法定的减刑情节的,可以适用减刑。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最高为五年,最低为一年,一般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