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造成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
征地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征地公告的内容包
下列情形下拆迁协议订立后可确认无效:拆迁协议主体不适格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违背公序良俗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主要情形有: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协议,协议全部无效;拆迁人没有办理相关的拆迁手续,不具有拆迁的资格,所签订的协议无效;损害国家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拆迁协议无效。
安置补偿协议,即政府和被征收人签订的协议,从本质上来说,其属于行政协议,如果认定其无效,要根据法律规定来认定。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采用不正当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和他人串通,损害国家、
无效人口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无效。合同协议成立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无效人口所签协议不符合合同成立的条件,故无效。
判定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内容涉及违法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协议内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被拆迁人委托他人处理拆迁,被委托人如果没有按照委托人要求签订拆迁协议的无效。拆迁人的拆迁许可被撤销,拆迁协议无效。拆迁人未按法定程序告知被拆迁人补偿标准。拆迁公司故意虚假告知或故意隐瞒房屋重置价格作价的法律规定.
1、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协议,协议全部无效。 2、拆迁人没有办理相关的拆迁手续,不具有拆迁的资格,所签订的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应当是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拆迁人与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
无效人口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无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拆迁安置协议,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拆迁协议订立后可确认为无效的情形包括: 1、协议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 2、拆迁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方式,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签订的拆迁协议。 3、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相互串通,用合法的形式来掩盖非法目的。 4、代理人
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房屋拆迁异地安置的情形: (1)因分户需增加住房面积的; (2)拆除住宅房屋拆迁范围内的新建房屋为别墅、公寓和商贸等非住宅用房的; (3)原住临时建筑经审查确实需要安置住房的; (4)经市规划、环保等主管部门认定不宜在原地从事生产经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