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法院可以批捕的情况是: 1.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
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也可以决定逮捕。
若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检察院批捕,则属于被羁押的状态。如果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并且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涉嫌寻衅滋事,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不构成犯罪不予逮捕。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判断行为人的行为
以下情况可宣布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以下情况刑事诉讼法宣布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
可以批准逮捕的情形有: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适用逮捕的情形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罪证等社会危险性较大的情形的。
应当逮捕的情形包括: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直接逮捕不取决于所犯罪名,而取决于是否具备以下情形: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抢劫罪从犯是否会批捕应当依据具体案情予以判断,对于符合批捕条件的从犯则应予批捕。对于有证据证明其抢劫犯罪的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取保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予逮捕;从犯的情节较轻,可以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