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1
办理房屋产权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补偿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4、查档证明(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明。 6、安置单位的各种相关资料。 7、若增加安置面积的
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买卖双方合法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如买方是未成年人(即未年满18周岁),可由其监护人办理,并提交监护人和申请人合法的身份证明。 3、共同共有的房地产,须提交房地产共有人共有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包括: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办产权证的时候需要的材料有:买卖双方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平面图、房产完税凭证以及其他登记机构所需要的材料。
办房产他项权证需要的材料有:抵押登记申请书、房产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子女出生证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等。
办安置房产权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安置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安置房屋平面图、安置房完税凭证以及其他登记机构所需要的材料。
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以下材料:房屋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办理需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或者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与城乡规划相符合的证明、村民住房平面图或者房屋测绘报告、其他必要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
1、安置房屋房权证; 2、被拆除房屋房权证; 3、拆迁户安置协议以及已回迁户安置证明; 4、查档证明;5、被拆迁人身份证; 6、安置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7、安置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和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等等。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 2、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房屋购买人如果已经结婚了,这样就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带上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带上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进行校验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