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离婚协议书应该写明以下内容: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 3、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 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5、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载明的事项。
对于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协议书上需注明双方的基本情况、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等,除这些外还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其修改内容的时间点必须是发生在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或者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发现有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可以就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修改。
离婚协议书要写明下列内容: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 3、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 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5、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载明的事项。
离婚协议书的撰写方式是: 1、写明夫妻双方的基本情况等; 2、写明双方协议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3、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有子女的,还需要写明对子女抚养权确认一致的意见。
签离婚协议需要的内容有: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 4.债务的分割; 5.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6.违反协议的责任。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离婚协议书需要的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当携带离婚协议书、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结婚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按《婚姻法》、婚姻管理条例等规定,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
离婚协议需包含下列内容:男女双方的姓名、年龄等基本情况;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夫妻双方的财产和债务的基本情况和及相关处理方式协商一致的意见;有子女的,夫妻双方关于子女抚养权协商一致的意见等。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包括: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自愿且真实的选择; 2、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不直接抚养一方应当支付的抚养费问题; 3、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4、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与清偿。
离婚协议书有三个内容,分别是: (1)写明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写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还有债务问题的处理意见; (3)写明离婚的事实以及理由。同时离婚协议不得损害别人的利益。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此时离婚协议书即可生效。
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以及婚姻的基本状况。这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结婚时间、离婚愿意等内容。 二、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表示。 三、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情况。 四、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期限,支付方法。 五、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