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监视居住一般是由公安机关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如果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届满时,决定机关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委托的律师可在监视期限届满前,向决定机关提出及时解除监视居住
解除监视居住不代表已经结案,还是应当继续侦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但是有正在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不是判刑,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不可以出门。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包括:没有经过批准不得离开住所;没有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在传讯的时候需要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需要将护照等出入境证、身份证和驾驶证交给执行机关保存。因此监视居住是不能出门的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如果发现有违反应遵守的规定的,应及时报告监视居住决定机关,以便考虑是否变更强制措施。 哪些人能适用监视居住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包括:没有经过批准不得离开住所;没有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在传讯的时候需要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需要将护照等出入境证、身份证和驾驶证交给执行机关保存。因此监视居住是不能出门的,只有在
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法律上检察院批捕的决定要七天。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批准逮捕的,则公安机关应当立即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监视居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