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正常进行。对于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
监视居住继续侦查的期限是多久法律没有规定,但规定了监视居住的期限,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能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应当受理并审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或者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在七日内说明理由,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后检察院应当进行审查的,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应当
监视居住审查逮捕期限最长是三十七天。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指定监视居住两年之内必须结案。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停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审理,从案件立案到结案,最快需要五个月,最长可达两年。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指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
1、指定监视居住相当于半羁押状态,因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 2、如果行为人被判处管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一日。 3、如果行为人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两日可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为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