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不可诉。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属于过程性行政行为,没有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造成实质性影响,并不是最终的行政决定,因此不具有可诉性。
行政强制执行不需要申请。《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
如果行政调解书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要求强制执行。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的,则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前,需要送达强制执行通知,可以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适用公告送达。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前是可以申请保全的。行政强制执行前若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则可以申请法院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的催告书是不可诉的。行政机关发出催告书,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能据此而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本身,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是可诉的。
行政强制执行是可以诉讼的。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服行政强制执行而提起的行政诉讼,在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内。如果一并符合其他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当事人不可以对行政强制执行的催告书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发出催告书,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能据此而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本身,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是可诉的。
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应当交纳申请费。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
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应当交纳申请费。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标准交纳。
被告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时履行各自的义务,原告逾期未履行,或者拒绝履行的,被告有权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按照相关规定对原告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原告尽快履行法律文书中的
申请强制执行要执行费。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应当依法交纳申请费。 该申请费一般由被申请人交纳。如果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是不能复议的,因为此催告书属于过程性的行为,并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或者是义务。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可以行政复议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