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5
怀孕期间违纪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作为补偿。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年限为标准计算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
(1)在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不能说走就走。 (2)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之一:在试用期内。试用期不但是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各方面的情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6、其他情形。
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
如果员工没有严重的过错,例如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公司不可以在员工病假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法解约,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
“三期”是指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的时候,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从保护女职工享有生育权利的角度出发,确保女职工不因生育而降低收入或者失去工作。但是这样的保护并不是女职工在“三期”内无法约束了。“三
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即终止。因此不必去原单位上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没有经济补偿。因为其它劳动者自身原因离职的除非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也应获经济补偿金。
法律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 但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休产假、哺乳为由辞退。 至于女职工在三期内违纪按照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应予辞退的,可以辞退。 同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三期内
单位不能随意与在医疗期内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该劳动者符合过失性辞退的情形则除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