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迁回娘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一是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1、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原丈夫户口所在派出所的领导或者他们上级机关反映情
可以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也可以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原丈夫户口所在派出所的领导或者他们上级机关反映情况,遇到特殊情况,派出所户籍室一般也会给出解决办法的。
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随母报户口,未婚妈妈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未婚妈妈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
孩子的户口和姓氏,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但是不能当独隔代随。如果父母的户口和孩子的爷爷或者外祖在一起的,可以随。结婚两头走的,孩子户口要随哪一方,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大人的户口可随迁至一方,也可以不随迁。
女方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的办法:若协议离婚的,应当由当事人向迁入地登记机构申请迁入证明。然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最后,携带迁出证明前往迁入地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户口簿。若诉讼离婚的,由当事
在对方与当事人的子女之间不存在父(母)子(女)关系,或者对方同意当事人的子女户口迁回的前提下,带上相关的户籍证件和身份证明材料,前往对方辖区派出所销户,再带上销户证明及其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证件前往当事人辖区派出所进行户口登记。
1、孩子户口从男方迁到女方家,需要到女方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到男方的户籍地公安局户籍窗口申请。 2、审核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凭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到女方迁入地公安局办理落户即可。
卖房者不迁出户口不能诉讼,不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迁出户口涉及行政部门的审批,属于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办理户籍的公安部门只能在行政相对人提出户口迁移申请时,才能依法定程序为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第一类是家里人部分迁出户口 如果咱农民只是将家中部分人口的户口迁出,农村家中依旧有人居住、处置土地的话,村集体是没有权利将承包地收回的。这个其实很明确,因为我国的承包地是按户承包的,无论是这个人迁出,还是承包人去世,这要这户人家里还有人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