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 一、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二、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 三、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四、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债务人与受益人都具有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其撤销权。
租房合同的押金是由双方协商约定的,明晰押金的数额、押金的支付方式、押金的担保范围,承租人存在过错的出租人可以扣留相应的押金作为违约赔偿、承租人不存在过错的出租人应当全额退还押金。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财产处分行为,包括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如免费转让或明显低价及放弃债权的消极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对债权有害; 4、撤销权的行使
债权人想要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的条件为:债务人与相对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且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
被代理人行使自身撤销权的相关规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行为人实施了无权代理行为; 2、相对人不知道或者应当不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 3、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条件主要有: 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4、在主观方面包括了,债务人的恶意、以及受益人的恶意。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人利益的财产处分行为; 2、债务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该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债权债务成立以后,消灭以前; 4、相对人知情。 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条件主要有: 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4、在主观方面包括了,债务人的恶意、以及受益人的恶意。《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等等。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具备下列条件: 1.须有债务人的损害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4、债务人主观上有恶意; 5、受益人主观上有恶意。
被代理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在被代理人作出追认之前作出。 (2)相对人在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必须是善意的。 (3)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二、债务人作出处分财产的行为,并有害于债权的实现; 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 四、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