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不可以。减刑的适用主体是针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没有包括假释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等。 减刑,
不可以。减刑的适用主体是针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没有包括假释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等。
减刑、假释均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才适用:其中两者的共同点都是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不同点在于减刑除此之外还需要有立功表现,而假释还需要满足犯罪分子没有再犯的危险性。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减刑: 1、对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应当减为无期徒刑。 2、凡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包括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依法减为有期徒
不能。现行的法律规定,减刑的适用主体是针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没有包括假释人员,因此假释期间不能减刑。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
假释和减刑有四个区别,分别是: 1、假释和减刑的对象不同; 2、假释和减刑的次数不同; 3、假释和减刑的内容不同; 4、假释和减刑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 假释考验期限是什么 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被判
假释和减刑的不同是: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多次适用。减刑的适用条件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
减刑、假释均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才能适用。两者的共同点都是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两者的不同点在于减刑除此之外还需要有立功表现,而假释还需要满足犯罪分子没有再犯的危险性。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有悔改或者立功变现,可以减刑;如果有符合《刑法》规定的重大立功情形,应当减刑;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
减刑和假释的不同点在于主体不同。假释的主题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者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符合法定情形的,就可以假释。而减刑的主体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
提请减刑的条件: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2、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又或者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提请假释的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认真遵守监
减刑和假释的区别具体如下: 1、适用主体不同。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假释适用于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以及被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的,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 2、次数不同。假释
减刑假释的程序如下: 1、假释会按照减刑的程序进行,由监狱出具假释建议书,报请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 2、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没有权利决定对罪犯适用的减刑。减刑的决定权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审理减刑案件,根据罪犯量刑种类的不同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