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有下列区别: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和立案条件的情形;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经审理后,发现原告请求法院保护的实体权利不符合法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下列六种: 1、原告本人缺乏诉讼权利和行为能力; 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没有明确的被告; 4、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5、人民法院不负责工作的范围; 6、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
裁定驳回起诉后十日内可以再次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
起诉被驳回还能再起诉几次,法律对此没有规定。 但是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缺乏证据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经人民
驳回起诉裁定书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条件,裁定驳回起诉。驳回起诉是对诉权有无的判断。而驳回诉讼请求是指经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能给予支持,则以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实际上当事人承担了败诉的结果。驳回起诉应以起诉是否符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和法院的立案条件而裁定予以驳回的行为。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经审理后,发现原告请求法院保护的
驳回起诉并不代表败诉。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发现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败诉是指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有三个区别: 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 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