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不构成。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
前罪判处缓刑不构成累犯。构成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后罪。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没有执行原判的刑罚,就不具备构成累犯的前提条件(即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
缓刑期间缓刑犯再次犯罪的,构成累犯。 当事人在缓刑执行完毕5年内再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理。 但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员犯罪或者是过失犯罪的,不构成累犯。对于被假释的罪犯,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前罪判处缓刑不构成累犯。构成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后罪。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没有执行原判的刑罚,就不具备构成累犯的前提条件(即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因而,前罪是缓刑的,后罪无论是在缓刑期间犯的,还是缓刑期满
判处缓刑的人员不构成累犯。首先,累犯是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其次,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最后,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
不构成。根据《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
累犯不可以判缓刑。缓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再危害社会; 三、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累犯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判缓刑。但累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情况下可以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不能。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不能构成累犯。
犯罪分子判缓刑再犯罪的不属于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缓刑考验期间,是原判的刑罚尚没有执行完毕,不符合《刑法》中累犯需要前罪刑罚执行完毕的规定,
前罪判缓刑不构成累犯。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构成累犯,应当要从重处罚。
不能构成累犯的。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一般累犯要求前罪和后罪都被判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前罪缓刑是不能构成累犯的;而特殊累犯必须满足构成特殊的犯罪,比如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等等,但这些犯罪都不能判为缓刑,因此判处缓刑是不能构成累
前罪判处缓刑再犯罪不能构成累犯。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缓刑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刑罚,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不是刑罚已经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