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4
终结再审程序的情形如下: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
一审终审案件: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
民事诉讼中实行一审终审的情形包括小额诉讼案件、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等的案件。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实现
二审改判的情形: 1、“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即定错罪名的应当改判;就算定罪名准确了,但是量刑畸轻或者畸重的应当改判。 2、“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如果是民事诉讼,在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后,二审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如果是刑事诉讼,除必须开庭的情况外,在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
一审终审的6种情形为: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离婚冷静期例外情况如下: 1、婚内出轨; 2、家庭暴力。 以上两种情况属于离婚冷静期例外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协议离婚时才适用。这条规定并不适用所有的离婚情形,如果发生家暴或婚内出轨现象,确实导致感情破裂,到法院去
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情形有: (1)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 (2)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 (3)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是否进行再审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审审理范围是对上诉请求的审理。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是第二审级的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