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借款本身是不能构成合同诈骗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
当事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行为不一定构成合同诈骗罪,在合同签订或履行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才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
二者有相同之处,即都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使对方受到损失; 并且后者的一方在签定合同时也可能有某种欺骗性的因素,但是,前者是刑事犯罪,后者则是民事纠纷,二者有本质不同。 根据实践经验,一般应注意考察以下几方面: 1
正常的借款合同不是合同诈骗。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主体要件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进行正常借款活动的时候,可以签订借款合同,而借款合同只要是依法签订的,就是有效的,不属于合同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涉嫌合同诈骗罪。
超市欠款是否构成合同欺诈,取决于是否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构成诈骗的要件如下: 1、犯罪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对方财产
合同无效一般不会构成合同诈骗,无效合同不能作为合同诈骗立案的依据。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诈骗的借款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诈骗属于违法行为,所以构成诈骗的借款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口头形式的合同诈骗也会构成合同诈骗罪,合法有效的合同形式包括了口头合同,因此口头合同的诈骗也属于合同诈骗罪的规制范围,合同诈骗罪的入罪情节包括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因此
代签合同一般不会构成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代签合同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不会构成诈骗罪。
进行正常借款活动的时候,可以签订借款合同,而借款合同只要是依法签订的,就是有效的,不属于合同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涉嫌合同诈骗罪。
行为人骗取保证金的,可能会构成合同诈骗,数额较大的,会构成犯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