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遗产继承子女分配比例的规则有: 1.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3.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不均等分配。
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遵循自己意愿所立的,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对所立遗嘱具有处分权,能对遗嘱进行分配;遗嘱必须是公正和合法的,不合法遗嘱都是无效的。
女方父母的遗产一般女婿是没有资格继承的,因为女婿并不是岳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特殊情况:除非岳父母在遗嘱中写明让女婿继承遗产;或者女方去世,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此时女婿才可以继承岳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
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的,仍享有继承权。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因此,他们虽然未尽到抚养义务也是可以继承父母的
独生子女继承遗产,先看父母有无遗嘱或意思扶养协议,有的话,依照遗嘱办理继承。 无遗嘱的,先由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属于死者的遗产,继承方式一般为均等金额。
子女继承遗产的方式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法定第一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
非婚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如果父母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如果父母没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
非婚生子女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民法典》规定继母若是与继子形成扶养关系,继母可以继承继子遗产,同时,继子也对继母负有赡养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子女包括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了两大种继承方式即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果叔叔留下遗嘱指定让侄子继承,侄子可以依遗嘱继承,该种继承实质是遗赠。但是如果叔叔没有留有遗嘱让侄子继承自己的遗产,叔叔留有遗嘱由他人继承的话,按遗嘱办理。没有留有遗嘱,按
养孙女一般是不享有继承权的。 但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指定其继承的除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指定的人或组织,且继承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