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1
当事人起诉离婚去被告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我国去法庭起诉离婚有以下程序: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 2、法院受理立案。 3、法院调解。 4、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5、法院根据审理结果判决是否离婚。只要符合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基本都能判离。
起诉离婚应当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1、起诉离婚,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起诉离婚起诉书交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交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若被告在我国没有居住地、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等情况下,可以交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
起诉离婚应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起诉离婚时应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同时,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是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权,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适用于一般地区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当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
被告人民法院对原告提起的离婚诉讼案件具有管辖权。对于诉讼案件,我国对此的通行做法是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也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
起诉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去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到原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原告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到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
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情况来进行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会判离。
去法院申请离婚要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及副本,到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次起诉离婚如果一方不出庭法院的判决,如果是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视为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会缺席审判,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