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关于行政警告处分期限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分期一般为半年、最长不超过两年,期满后由单位通知当事人或当事人自行申请解除,同时,在处分期内,当事人有重大立功表现,获得一等功以上的可提出申请,提前解除行政警告处分。
警告、通报批评属于行政处罚。通报批评是由通报与批评两个概念复合而成的。通报,是指上级机关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下级机关或本机关内部职工。批评,是指对缺点和错误所提出的意见,目的是希望对方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通报批评具备行政处罚构成的基本要
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知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道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
行政处罚在相应的执法机构会有记录,在公安机关可以查询到。相关部门一般按以下方法保管记录: 1.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3年2.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档5年3.重大、特殊案件:存档20年以上。
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一般是二年。如果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受到行政处罚,但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不能再给予其行政处罚;如果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时效期限延长至五年。
目前《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年,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则不再予以追究。至于其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则以该特别规定所确定的期限为准。关于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
行政处罚公告告知期限,公告公布日开始计算,不管当事人是否签收,只要超达到六十天,就被视为送达。其中主要生效时间按照公告中标示的时间为计算依据。
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有效期限。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