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标准如下: 一、水田:一类土地,38517元/亩;二类土地,36155元/亩;三类土地,34808元/亩;四类土地,33830元/亩;五类土地,32691元/亩。 二、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一类,38517元/亩
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宅基地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拆迁时一般依据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进行货币补偿,选择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安置的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记载面积为补偿依据。
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惠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
1、针对耕地。政府征用或征收有集体土地的,必须支付有关补偿费用,具体包括三大块: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后两项发到居民手中。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规定: 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
关于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每个地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一般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包括:征地补偿费、安置费、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费,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征收办。
景德镇征地补偿标准应当由政府部门考虑当地经济水平,土地原用途等因素进行制定。景德镇市的征地补偿标准规定:不同的地区有相应的不同的补偿标准,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程度的不一样,补偿标准规定也不一样。
房屋拆迁以后国家规定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1、对整个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拆迁产生的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 3、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的损失; 4、当地政府给与的奖励与补助。
景德镇市征收土地规定的补偿标准是:由政府部门考虑当地经济水平,土地原用途等因素进行制定。不同的地区有相应的不同的补偿标准,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程度的不一样,补偿标准规定也不一样。
征地补偿计算标准是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等于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乘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是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乘核
南水北调临时用地征地补偿是按照国家批复的南水北调总干渠补偿标准进行赔付。具体如下:水田1888元/亩。水浇地1754元/亩。旱地1422元/亩。菜地2742元/亩。河滩地711元/亩。果园2274元/亩。经济林地1622元/亩。
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89号)的要求,结合南宁市实际,南宁市区范围内(武鸣区除外)一区片水田、菜地、旱地、园地、鱼塘、林地等一般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