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有:1、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严重疾病有社会危险的罪犯,或者自残自伤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2、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无期徒刑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狱内服刑人员进行监外执行: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对于正在服刑的罪犯,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症、周期性精神病等,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者,可准予保外就医。具体的需要进行鉴定是否属于保外就医的疾
监外执行可收监,但是需要出现以下法定情形: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投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司法局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为: (1)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2)具有下列情形之
被执行人不是失信人员,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等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才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监外执行可以在家里的。如果是在居住地监外执行,是可以选择居住地进行监外执行的。相反,如果不是在居住地监外执行,一般情况是公安机关指定居所进行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是可再行收监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计入刑期。暂予监外执行消失之后,如果刑期没有满的,应该及时收监。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逃逸的,其越狱期间不计入刑罚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对暂予监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判决
一般的犯罪分子都是在监狱内实行劳动改造的,如果有特殊的情况,可以再用监外执行的方式来执行刑法。犯罪分子在监外执行的时候,必须要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要符合一下情形,罪犯有严重疾病;罪犯怀孕或者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罪犯生活不能自理的。